我市出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
不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“唐僧肉”
崇左讯(记者 李鸿熙) 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,崇左市医疗保障局、崇左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《崇左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(以?#24405;?#31216;《办法》)。
医疗保障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,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。?#25345;?#22830;和国务院、自治区党委政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,加强基金监管,不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“唐僧肉”。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,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,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、财政部办公厅制定的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》(医保办发〔2018〕22号),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,研究制定了《崇左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,对举报奖励的程序、标准等进行了细化。
根据该《办法》规定,经查实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,最高奖励10万元。《办法》明确,举报人可实名举报,也可匿名举报;?#19978;?#36829;规线索发生地举报,?#37096;上?#19978;级部门举报。此外,《办法》还明确了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、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、涉?#23433;?#20445;人员、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受托从事医疗保障经办服务、稽核管理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五类21项欺诈骗保行为。其中,挂名住院、虚构医药服务、串换药品耗材、将本人医疗保障?#23616;?#36716;借他人就医等违规行为在?#23567;?/p>
据悉,该《办法》于今年9月1日正式执?#23567;?#30446;前我市已向社会公布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投诉电话(0771—7883682),下一步将继续扩宽网站、电子邮箱、APP等举报渠道,并统筹利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,?#22870;?#20030;报人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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